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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常见的伪造证据有哪些

公司常见的伪造证据有哪些

有很多公司单方面制作的证据,相对情节比较轻微,所以没办法定责。武汉劳动仲裁纠纷律师介绍了以下几种。

公司常见的伪造证据有哪些

(一)公司临时补做的合法证据

比如放假通知、调岗通知等,这些证据虽然是公司临时补充做的,但其证据本身是没问题的,也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很难被认定为伪造。比如单看调岗通知本身,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员工也没办法证明是临时制作的,最多只能说明公司没有将该通知送达给你。

类似的公司提供的这些有盖公章的证据,作为员工是没办法证明其制作的时间节点,因为主动权在公司手里,其内容本身是没问题的,但员工能做的就是提出公司没有将该证据公示或送达给你。

(二)公司临时编造的证据

这种临时编造的证据,其证据内容本身效力有限甚至无效,而且可能会存在作假的成分。

1、证据内容本身是真实的,只是没有员工的签字,比如考勤表、工资表、规章制度民主程序记录等。这类证据因为内容是真实的,只是公司执行上的漏洞,没有让员工签字,那么这类证据原则上是无效的,但如果配合其他证据来印证,也可能会被认可。所以这种情况下,不属于编造证据,公司也无需担责。

2、证据内容本身是编造的,也没有员工签字,比如考勤表、工资表、会议记录等。公司为了达到某种目的,临时篡改这些证据内容,比如篡改考勤表,造成员工旷工的事实;再比如工资额度不变的情况下,篡改工资表结构,以确保对公司有利等。这种情况下属于公司编造证据,但如果员工也提交不出有效证据证明公司是伪造的,那么这种情况下公司也不会有什么责任。如果员工能提供有效证据来证明,那公司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过一般是非常轻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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