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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关于加强民用航空气象工作的意见

民航局关于加强民用航空气象工作的意见

民航局关于加强民用航空气象工作的意见

民航局关于加强民用航空气象工作的意见

为加快提升民航气象服务能力,进一步发挥气象服务对民航安全、正常、优质服务的促进作用,现就加强民航气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颁布单位:中国民用航空局

文       号:民航发[2016]94号

颁布时间:2016-08-24

实施时间:2016-08-24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解决制约民航气象发展的突出问题为导向,以满足民航运行和发展需求为目标,以提升民航气象服务能力为核心,以强化创新和深化合作为主要途径,催生气象服务的活力,优化气象服务品质,充分发挥气象服务的作用。

(二)基本原则

--需求主导。以满足航空运行及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 点,以务实的措施和准确的发力,面向空管、机场、航空公司和航空旅客的不同需求,提供优质的气象服务。

--创新驱动。以服务技术、服务方式、服务制度和激励机制的创新,催生动力,激发活力,提升气象服务质量。

--合作共享。以全面和有效的合作,以广泛和深入的共享,争取多方力量,获取更多资源,提高气象服务能力。

--持续发展。以更加完善的气象体系,以更加有效的政策支持,以更加有力的人才支撑,以多元的民航气象服务主体,促进民航气象事业的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三)气象服务能力显著增强。2020年底前向航空运行全过程提供连续、无缝隙的气象服务,气象服务的有效性、及时性和全面性明显提高,气象服务对流量管理、航空公司运行管理、机场运行管理的支撑能力有效增强,气象服务对航班正常的影响力和贡献度显著提高。

(四)核心技术实力有效提升。2020年底前具备对机场终端区范围内雷暴、冰雹、大风、强降水、大雾、强沙尘等重要天气的连续观测能力,具备对运输机场地面到3000米高度间的温度、风向、风速的连续观测能力;实现对强对流天气、强降水、大雾等重要天气的自动识别,对雷暴、大风、强降水、大雾的预警能力明显提升。

(五)资源利用能力快速提高。2020年底前全面实现自动气象观测信息、航空器下传数据等基本气象信息行业内外的共享;实现气象雷达观测数据在民航飞行航路的覆盖。向航空公司、机场运行单位、空管部门等用户提供连续的气象观测信息和航空器下传数据;获取国内外精细化数值预报产品的种类和数量逐年增加;获取国家区域观测资料的种类和数量大幅度增加;在民航气象服务过程中广泛使用国家通信资源、计算资源;提升利用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社会企业的技术和人才资源的能力。

(六)气象人才支撑更加有力。掌握专业数值天气预报模式建模技术的人才、掌握多种探测资料融合技术的人才、掌握多种技术综合应用的人才、掌握先进服务技术和管理技术的人才逐年增加。

三、主要任务

(七)全面规划民航气象技术和服务体系。面向运输航空和通用航空的运行和发展需求,深入研究民航气象新技术应用和观测、预报、信息、服务等系统发展规划,强化研究民航气象发展的政策、法规、标准,深化与气象部门、军队的合作,研究提出民航气象发展的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编制民航气象中长期发展规划,在充分验证、系统规划、完善规范的基础上,推进气象新技术的高效应用。

(八)建设适应业务和服务需求的观测系统。建设高质量的机场及终端区自动气象观测系统、多普勒天气雷达、风温廓线雷达;在天气复杂、飞行量大的机场配置风场探测和云雾观测的先进设备;建设面向飞行航路的对流天气和风场观测数据获取系统。

(九)建设支持航空高效运行的预报预警系统。引进国际先进技术,充分应用国家气象数值预报资源,加快发展基于卫星、天气雷达、风温廓线雷达、地面自动气象观测等多元数据融合技术,着眼于航空高效运行,建立以高分辨数值预报技术和多元数据融合技术为支撑的客观化、精细化的预报预警系统。

(十)建设满足航空用户需求的气象服务系统。应用大数据技术、智能技术、“互联网+”等现代技术,综合多种观测信息和多种技术,建设满足空管部门、航空公司、机场运行和航空旅客需求的集约化、可视化、智能化的气象服务系统,提供适应航空需求的实时观测信息、准确的预报和及时的预警服务。

(十一)建设面向通用航空需求的气象信息服务系统。根据不同类型的通用航空的运行和气象服务需求,利用民航和社会资源,综合应用现代信息技术、通信技术、气象预报预警技术、智能服务等先进技术,建设具有时空覆盖全面、信息传递及时、预报预警准确、服务获取便捷为特征的通用航空气象信息服务系统。

(十二)提升面向航空旅客的真情服务水平。根据航空旅客需求,利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服务技术和多样化的气象服务方式,向航空旅客提供机场天气信息和出行相关的航空天气预报预警信息,为航空旅客降低出行成本,提升出行效率提供及时、有效和贴心的航空气象信息服务。

(十三)全面实施信息共享和信息融合工程。推进完成自动气象观测、航空器下传数据、数值预报产品等民航气象信息和产品共享工程;加快实施与中国气象局及所属单位气象雷达数据等信息的深度共享计划;实施气象信息与民航运行信息、监控信息、应急信息的融合,将气象信息融入空管部门、航空公司、机场等运行信息和决策系统。

(十四)推进亚洲航空气象中心建设。参照国际民航组织的标准,与中国气象局、香港天文台合作,争取成为亚洲区域危险天气咨询中心,推进亚洲航空气象中心建设工作。

四、具体措施

(十五)强化全面合作与资源共享。开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航空气象服务方面的合作和资源共享;加强与国内外气象及相关部门、院校、研究机构和社会企业之间的多种形式的合作,组织建立高校、研究机构和社会企业共同参与的航空气象技术创新联盟;推进民航与气象部门气象信息共享清单的实施;加快民航自动气象观测实时信息、数值预报产品、航空器观测资料等信息和产品共享措施的落实。

(十六)促进航空气象应用技术创新。开展基于无人机的气象要素观测技术、新型机载气象传感器和星载气象雷达的研究,推进终端区天气雷达、激光雷达、毫米波雷达、微波辐射仪等探测设备的验证及应用,开展气象信息在航空活动中的融合技术研究,引进国内外已经成熟的全球和区域数值预报技术、大数据处理技术、卫星雷达资料同化技术,开展专业数值预报模式的研究和数值天气预报产品的深度解释应用,研究并促进智能气象观测和智能气象服务技术的应用。

(十七)优化气象服务模式和机制。研究面向航空运行和管理的主要过程和关键环节提供空间覆盖更广、时间跨度更大的气象预报服务;大力推进基于互联网及各种移动端的气象信息服务;研究并改进中小机场气象预报和气象服务方式,在气候特点相近或相似的区域开展集中制作天气预报产品的研究和实践,研究并推动气象服务产品深加工领域的市场化。

(十八)加强人才的核心能力建设。根据国际标准,开展气象预报人员技术评价研究、建立气象预报人员技术等级等激励制度;支持高校的航空气象专业能力建设,组织实施优秀气象人才的国内外交流项目,强化气象人才核心能力培养,建设具有观测数据优化能力、具有航空专业数值天气预报模式建模能力、掌握多种数据融合技术及图形图像处理技术、具有多种技术综合应用能力和掌握先进管理技术的气象人才队伍。

(十九)强化政策支持和引导。研究制定促进气象服务创新的指导意见,制定适应发展需求的民航气象服务管理办法;制定并实施积极的引导政策,吸引国内外力量参与民航气象精细化服务产品的加工制作;研究实施多种鼓励和奖励政策,引导气象服务主体提高服务质量,为航班正常提供精准的气象服务。

(二十)加大气象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研究实施政府提供基本气象数据、通用航空基本服务、气象计量检定等公共服务投入的措施;加大在气象新技术验证、气象新技术应用、气象服务创新研究等方面投入力度;加大在依法检测、评估等监管能力建设方面的技术和资金投入,促进民航气象工作整体进步。

中国民用航空局

201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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