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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交处罚罚款应当向哪个部门缴纳?

醉驾交处罚罚款应当向哪个部门缴纳?

醉驾交处罚罚款应当向哪个部门缴纳?

一、醉驾交处罚罚款应当向哪个部门缴纳?

交警部门或者是银行,醉驾罚金在判决生效后找案件的主审法官开具缴纳罚金的单据,然后由当事人持单据去法院的立案庭或法院指定的银行缴纳罚金,缴纳完以后将缴款票据交给主办法官,自己留存缴款人联。

涉嫌危险驾驶罪,法院判处的罚金应当及时履行,否则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刑法》:

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减免】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醉驾取保候审在法院交多少罚款?

罚款需根据情节来定。

醉酒驾驶取保候审,法院还要审判。交警队不能罚金,只有法院判罚金,公安局收取的取保候审保证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由此看出,我国刑法采取的是择一重处的处罚原则。

三、醉驾拘役多久的时间?

拘役是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一般是指所犯罪行较轻,但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险性。如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罪,犯罪人只是对他人采取非法剥夺自由的手段,将其锁、捆在某一地点,其犯罪行为较轻,但这种行为就犯罪人本身而言,有可能随时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生命安全,对于这类犯罪,可给予拘役的刑事处罚。

根据法律的规定,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一年。被判拘刑期从人民法院的判决确定之日起生效,但在宣判前被先行羁押的,其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也就是说,如果醉驾被判处拘役的话,期限为1个月到6个月,数罪并罚的情况下也不能超过1年。同时,醉驾在宣判前被先行羁押的,其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行为人醉驾的,经过交警部门拦截后,交警部门是可以暂扣或者是直接吊销醉驾的驾驶员的驾驶证的,如果是驾驶员由于醉驾造成交通事故的,驾驶员还应当对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一方进行人身损害赔偿或者是财产损失的赔偿,但是赔偿的时间应当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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