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车辆交通 >交通事故赔偿 >

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赔偿标准是双方根据具体的损害程度来进行赔偿款项的协商确定,如果不能够确定的话,它的具体赔偿的标准的话,应当按照实际的损失来进行判断。

1、发生小车与摩托车碰撞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填写包含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情形、赔偿责任人等的协议书或者文字记录,共同签名后立即撤离现场,协商赔偿数额和赔偿方式。

当事人均办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可以根据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向保险公司索赔,也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2、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1)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2)驾驶人无有效驾驶证的;

(3)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4)车辆不能自行移动的;

(5)碰撞建筑、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下列交通事故可以采用简易程序处理:

(1)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不即行撤离现场或者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后,经协商未达成协议的

(2)受伤人员认为伤情轻微,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但对赔偿有争议的。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处理。

4、当事人不撤离现场的,交通警察应当记录交通事故时间、地点、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由当事人签名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并根据当事人的过错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制作简易程序处理事故认定书。

二、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时间怎么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期限有严格限制。

基于不同情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期限也不相同,具体如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于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的证据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日常生活当中,摩托车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的话,它依然是需要进行处理的,因为我们国家摩托车它的范围是属于机动车辆的范围之内的。一旦是存在着赔偿问题,在交警部门的协调之下的话,可以达成协议,实在不行再去法院诉讼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cheliang/shigupeichang/1pyxwk.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