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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起诉材料清单有哪些

交通事故起诉材料清单有哪些

交通事故起诉材料清单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起诉材料清单有哪些

交通事故的起诉材料有如下几种:

1、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2、证据材料,主要包括:

(1)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2)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3)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4)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受害人系农村户口,提供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

(5)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

(6)被扶养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以及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

(7)其他证据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以上证据材料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相应增减,并按民事起诉状的份数提交给人民法院。

3、还需向人民法院提交原告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材料。

4、如委托律师代理,需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签署授权委托书。

二、交通事故提起诉讼的程序有哪些

交通事故提起诉讼的程序有:

1、立案阶段

首先受害人以原告的身份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提交起民事诉状和相关证据,资料齐全的,法院受理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一般会在7日内立案,同时通知当事人。不能立案的,说明理由,需要补充资料的,通知补充。

2、庭前准备阶段

法院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会向被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及原告证据材料,被告收到民事诉状后15日内提出答辩意见,法院收到答辩意见后会送达给原告。有的法院在立案后会向双方送达限期举证通知,此时,应根据通知要求及时举证。确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供证据的,应当提交延期举证申请。

3、开庭审理阶段

开庭时,书记查明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情况,宣布案由、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诉讼权利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随后,原告陈述、被告答辩、证人作证、出示书证、物证、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等,审判人员发问、相互发问,最后进入法庭辩论环节,各方互相辩论,审判长询问各方最后意见,庭审结束。

4、裁判阶段

案件经过审理后,审判人员会根据庭审查明的情况,结合各方提供的证据,对案件进行评议,作出裁判结果。随后送达裁判文书,任何一方不服,可以上诉,对判决不服的上诉期为15日,对裁定不服的上诉期为10日。如放弃上诉,则上诉期届满,裁判文书生效。

交通事故提起诉讼的程序有申请人向法院提交起诉说明书,需要具体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身份信息以及具体起诉的理由。同时还需要准备相关的证据清单。法院在受理以后,会向原告和被告通知开庭的具体的时间,然后再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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