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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商业险是否赔偿?

交通肇事逃逸商业险是否赔偿?

一、交通肇事逃逸商业险是否赔偿?

交通肇事逃逸商业险是否赔偿?

我国法律的规定中,商业保险的免责情况就包括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但是,并非所有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况,保险公司都免责。交通肇事逃逸不予赔付的约定属于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根据2009年新版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对免责条款有提示注意和解释说明的义务,保险公司未尽上述两项义务,该条款对金某无效。2002年修订的旧版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免责条款的内容,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2009年修订的新版保险法则规定,保险公司不仅要说明免责条款的内容,还要对保险条款作出明显的提示;如果没有明显提示及明确说明,免责条款就不产生效力。

由此可知,交通肇事逃逸情况下,商业保险的保险公司免责的前提条件是保险公司不仅对投保人说明了免责条款的内容,还要对保险条款作出明显的提示。

二、交通肇事逃逸交强险是否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从该条的规定可以看出,肇事车辆逃逸后,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不以事故责任划分清楚为前提条件。因此,交通肇事责任人逃逸后,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不能以此为理由拒绝赔偿。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从该条的规定可以看出,无论肇事司机是谁,都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即使能够证明原告存在过错,肇事司机也要承担部分责任。无论肇事司机承担全部责任还是部分责任,保险公司都应当在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只要是由于机动车的驾驶行为给第三人造成的损害,无论具体的驾驶人员是谁,保险公司都应当在保险责任限额内对受害人负有无条件赔偿义务,同时,法律也赋予了受害人对保险公司的直接请求权。

我国实行的交通强制保险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肇事行为的认定,必须结合法律上规定的情况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商业保险在驾驶人员违法的情况下是不赔偿的,但交强险也不能对交通肇事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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