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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责任认定情形

交通肇事逃逸责任认定情形

交通肇事是指严重违反交通规则造成公共或私人产生严重损失,轻微的违章不算是交通肇事,比如乱停车一类之扣分罚款不是肇事,而交通肇事逃逸会比交通肇事判刑重很多。那么,交通肇事逃逸责任认定情形有哪些?

交通肇事逃逸责任认定情形

一、交通事故逃逸的定义

交通事故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主观上是为了逃避法律责任的追究。

二、交通事故逃逸的情形

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驶离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等8种情况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以上八种行为可以认定为交通事故逃逸行为,并在一些情况下可以追求肇事者的刑事责任。

交通肇事逃逸主观上是为了逃避法律责任,比如因为紧急原因肇事后离开现场主观上不是肇事逃逸但这不好判定,如果大家对这类问题还有什么疑惑,欢迎到本站向在线律师咨询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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