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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要赔吗? 为避车造成侧翻致路人受伤

保险公司要赔吗? 为避车造成侧翻致路人受伤

为避车造成侧翻致路人受伤,保险公司要赔吗?

如果在开车的时候发现有其他车辆迎面而来,为了避免两车相撞造成事故,车主采取紧急避让的措施而造成车辆侧翻,导致路上其他路人受伤,这种情况下保险人是否理赔?

       在这种情况下,车主是否构成紧急避险是首先要看的。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车辆行驶中构成紧急避险,对产生的损害问题,车主将不负刑事责任。

      但是,如果车主要构成紧急避险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 两车必须产生相撞事故。如果车主在驾驶过程中,没有遇到对面来的车子,就没有可能引起两车相撞的事故,也不会产生相撞造成事故的险情,这种情况不可能构成紧急避险。

      2. 车辆避让属于车主不得已的举动。如果车主在这种情况下,能够做到进入另一条车道躲避而不伤害到任何人的利益的,就不属于不得已的情况。

      3. 把导致路人受伤程度降至最低。如果车主在避让的过程中能够做到一个路人都不受伤害的话,也不能构成紧急避险。

       而且,如果车辆在紧急避让过程中造成多数路人受伤的,其伤害程度远远超过两车相撞,这种情况构成了超过限度的紧急避险。

       此外,如果保险合同没有将把紧急避险化进免责的范围,而车主避让构成了紧急避险,属于第三者的被避险人可以主张保险理赔。但是,对于超过了限度的紧急避险,保险人可以不予理赔。

       最后,如果因为避让其他车辆而造成侧翻,导致路边行人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首要确定车主有没有构成紧急避险。在保险人不承认的情况下,建议在必要的时候采取诉讼的法律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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