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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人的权利有哪些 专利权有什么用

专利权人的权利有哪些 专利权有什么用

专利权需要申请授予才能获得,而不是创造出来之时就能自动被授予专利权。专利权在我国是被受到法律保护的,自然也是不允许他人随意侵犯。于是很多人都会将自己的专利申请授予专利权,那被授予了专利权有什么用呢?下文中,小编为你做详细解答。

专利权有什么用 专利权人的权利有哪些

一、专利权有什么用

专利权作用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有效地保护发明创造,发明人把其发明申请专利,专利局依法将发明创造向社会公开,授予专利权,给予发明人在一定期限内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独占权,把发明创造作为一种财产权予以法律保护;

二是可以鼓励公民。法人搞发明创造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全民族的聪明才智,促进国家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

三是有利于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促进先进的科学技术尽快地转化为生产力,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四是促进发明技术向全社会的公开与传播,避免对相同技术的重复研究开发,有利于促进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

二、专利权人的权利有哪些

专利权人的权利包含专利人身权和专利财产权两个方面。

(一)专利人身权

专利人身权主要是指专利发明人、设计人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该专利的发明或设计人,即署名权,署名权不因专利财产权的转让而消失。另外,还有专利文件的修改权等。

(二)专利财产权

专利财产权主要包含以下三个方面:

1、独占权。指只有专利权人才有实施其发明创造的制造、使用、销售,对该专利获得享有独占的权利,任何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均不得不经许可,不支付报酬使用、制造、销售专利产品;

2、许可权。即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书面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专利。

但是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发明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决定在批件的范围内推广应用,允许指定单位实施,由实施单位按国家规定向专利权人支付报酬。集体所有制单位和个人的发明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推广的,也可以按前述办法执行。

被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强制实施许可的专利,可以不征得专利人许可,但使用人应支付报酬。

3、转让权。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可以转让。”但转让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并登记,经公告后转让合同才生效。

在经过了上文的介绍之后,大家应该知道申请被授予专利权有什么用了吧。对于普通的专利,受到的保护比较少,一旦出现侵权的情况,其实对专利所有人的保护也是很少的。所以才有申请专利权的必要,而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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