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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申请商标注册需要什么条件

南京市申请商标注册需要什么条件

近年来,创业热潮不断高涨,选择开店开公司的人也越来越多,南京市更是首当其冲,这时候就面临了一个问题——商标如何注册。那么在南京市申请商标注册该怎么做呢?下面小编将就商标申请注册一事来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南京市申请商标注册需要什么条件

一、商标名称结构:

1、商标名称不能与《商标法》规定的禁用条款相冲突

2、商标名称应该具有显著性,能实现商标基本的区别作用

3、商标名称或者结构应该便于记忆和识别

4、商标名称不能侵犯他人在先权利

5、以地域名称作为商标注册,应该注意弱化效应

二、所需材料

1.企业普通商标申请注册需提供:

商标图样(黑色或彩色)、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联系人、电话、收件地址、邮编;选择好的产品/类别和服务项目;(分类提供,超过10个每多一项产品多60元)

2、企业名义加急商标注册需提供:

商标图样(黑色或彩色)、联系人、电话、收件地址、邮编;选择好10个以内产品(类别提供超过10个每多一项产品多60元);

另:快递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空白处盖上公司公章;空白A4纸两张在“左下角”盖上公司公章至公司。

3、个人名义普通商标申请注册需提供:(个人加急和个人普通需提供资料一致)

商标图样(黑色或彩色)、个体户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个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联系人、电话、收件地址、邮编

以自然人名义办理商标注册、转让等申请事宜,除按照有关规定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图样等材料外,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个体工商户可以以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以负责人名义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1)负责人的身份证;

2)营业执照。

(二)、个人合伙可以以其《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或有关主管机关登记文件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1)合伙人的身份证;

2)营业执照;

3)合伙协议。

(三)、农村承包经营户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签约人的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1)签约人身份证;

2)承包合同。

(四)、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可以以其在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中登载的经营者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1)经营者的身份证;

2)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

(五)、自然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应以其在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或者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

(六)、对于不符合《商标法》第四条规定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商标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

(七)、普通商标注册申请时间为18个月,但是按照实际情况,商标注册时间一般为2-3年。(2014.05.01实施新的商标法,初审为9个月,商标注册申请时间一般为14个月)

(八)、办理转让商标申请,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应参照上述事项办理。

可以看出,商标申请注册一事,无论从所需材料还是程序来看,都十分繁琐,需要的东西不仅多而且杂,因此大家在准备事一定要细心,准备好所需材料,不要有遗漏导致白跑一趟。至于南京市申请商标注册的流程材料可能会有所不同,但也是大同小异,大家依据法律规定准备就准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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