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贿赂罪怎么认定
- 贪污受贿辩护律师解答
- 关注:2.68W次
根据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涉嫌介绍贿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介绍个人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介绍单位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
2.介绍贿赂数额不满上述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为使行贿人获取非法利益而介绍贿赂的;
二、3次以上或者为3人以上介绍贿赂的;
三、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介绍贿赂的;四、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bianhu/tanwujieda/4gl5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