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刑事辩护解答 >刑事犯罪辩护律师解答 >

利用会道门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利用会道门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利用会道门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律师解析:利用会道门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件是:
客体要件是社会管理秩序;
客观要件是组织和利用会道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蒙骗其成员导致他人死亡的情形;
主体要件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一般是指长期固定从事会道门活动的主体;
主观要件是过失。法律依据:《刑法》第十五条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第三百条第一款、第二款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bianhu/fanzuijieda/wz8kvv.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