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刑事辩护解答 >刑事犯罪辩护律师解答 >

上诉不加刑原则的内容是什么

上诉不加刑原则的内容是什么

上诉不加刑原则的内容如下:
(一)同案审理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既不得加重上诉人的刑罚,也不得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
(二)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只是认定的罪名不当的,可以改变罪名,但不得加重刑罚;
(三)原判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不得加重决定执行的刑罚,也不得加重数罪中某罪的刑罚;
(四)原判对被告人宣告缓刑的,不得撤销缓刑或者延长缓刑考验期;
(五)原判没有宣告禁止令的,不得增加宣告;原判宣告禁止令的,不得增加内容、延长期限;
(六)原判对被告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没有限制减刑的,不得限制减刑;
(七)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判处的刑罚畸轻、应当适用附加刑而没有适用的,不得直接加重刑罚、适用附加刑,也不得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必须依法改判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
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自诉人上诉的案件,不受以上规定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二十六条

上诉不加刑原则的内容是什么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bianhu/fanzuijieda/ro1jxr.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