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刑事辩护解答 >刑事犯罪辩护律师解答 >

向单位借款与挪用公款罪的区别

向单位借款与挪用公款罪的区别

向单位借款与挪用公款罪的区别如下:
挪用公款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自使用公款,达到一定数额和时间就属于犯罪。向单位借款是经过单位领导同意或者规章制度允许的情况下个人使用公款,即使有一定数额也不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向单位借款与挪用公款罪的区别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bianhu/fanzuijieda/p1lz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