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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职权致人死亡与故意伤害的区别

滥用职权致人死亡与故意伤害的区别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按照刑法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滥用职权致人死亡,要看具体情况。
滥用职权致人死亡,要看具体情况:
1,滥用职权的行为直接导致受害人死亡的,如刑讯逼供等,在刑法上,这种行为对应的解释是参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论处,也就是滥用职权直接导致他人死亡,构成其他犯罪,应当数罪并罚。
2,滥用职权逼死人,比如滥用职权损害他人合法民事权益,致使受害人遭受打击而自杀的,这种情况只能按照对应的滥用职权的行为来量刑,其刑期最多也就是有期徒刑。

滥用职权致人死亡与故意伤害的区别

法律依据:《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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