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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历年来的司法解释

寻衅滋事罪历年来的司法解释

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寻衅滋事犯罪多发生在公共场所,常常给公民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造成损害。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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