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期限怎么计算的 刑事犯罪辩护律师解答 关注:1.54W次 根据《刑法》第八十三条【假释的考验期限】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标签: 期限 假释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计算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bianhu/fanzuijieda/69yk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