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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境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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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境外投资

外资企业是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独立经营,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在组织形式上,外资企业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实体,具备法人条件的外资企业,依法取得法人资格。而根据外资企业法的规定,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并国家鼓励采用国际先进技术和设备的、产品全部或者大部分出口的外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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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形式有哪些

私募基金形式一般包括:
一、公司式。
(一)公司式私募基金有完整的公司架构,运作比较正式和规范。
(二)不过,公司式私募基金有一个缺点,即存在双重征税。
二、契约式。
三、虚拟式虚拟式私募基金表面看来像委托理财,但它实际上是按基金方式进行运作。
四、组合式为了发挥上述3种组织形式的优越性,可以设立一个基金组合,将几种组织形式结合起来。
五、有限合伙制。
六、信托制通过信托计划,进行股权投资或者证券投资,也是阳光私募的典型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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