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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承担保证责任么? 保证人可以行使抗辩权

不承担保证责任么? 保证人可以行使抗辩权

      保证债务的履行,避免债权的损害而影响到自己的利益,此时会要求对方提供价值较大物品作为担保,或者体用相应的人作为担保人。当债务人不履行偿还义务的时候,如果是物品的直接拍卖折现即可。但是如果是担保人的时候,需要注意抗辩权这一权利。

保证人可以行使抗辩权,不承担保证责任么?

      事实上,具体保证方式决定了抗辩权的行使:

      通常,借款合同之后都会附带担保在借款合同,买卖合同等主合同背后作为附带合同(从合同),主合同无效而从合同亦无效,此时保证人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享有抗辩权。

      其次,保证方式决定了其是否享有抗辩权,方式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障。

      先诉抗辩权指的是,主合同的纠纷没有经过审判或者是仲裁,即便强制执行的债务人财产,还是无法承担债务之前,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例如借款合同中,如果债务人没有对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不可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

      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此时如果没有经过审判或者是仲裁,不可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保证:

       此时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在主合同没有届满之时还没有履行相应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同时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保证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

      在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没有约定保证方式的保证,推定连带保证,保证人需要承担更重的责任。

      最后,是否享有先诉抗辩权同主合同的抗辩权并不冲突,没有先诉抗辩权的保证人一样可以通过行使主合同的抗辩权来减少或者免除自己的责任。随着经济的发展,担保越来越常见,为了避免不必要的责任,可以通过委托专业律师解决相应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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