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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的保险合同容是由什么组成?

交强险的保险合同容是由什么组成?

交强险保险单合同内容应包含投保人信息、投保车辆信息、保险金额和保险理赔项目,缴纳的保险费率以及保修期限等相关内容,具体如下:

交强险的保险合同容是由什么组成?

投保单

投保单又称“要保单”或“投保申请书”.是投保人申请保险的一种书面凭证,通常是由保险人提供.而由投保人填写签字、盖章,它是保险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投保单应填写的内容包括:

(1)投保人—填写投保单位或个人的称谓,如单位全称或个人姓名;

(2)厂牌型号—填写车辆的生产厂家或牌名及型号,如北京BJ2020N,解放CA142等;

(3)吨位或座位—货车填写吨位,客车填写座位,以车辆行驶证上核定的吨位或座位为准;

(4)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重置价值及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由保险双方协商确定;

(7)费率—由保险公司业务人员协助填写;

(6)保险期限—一般为12个月,不足一年的也可投保短期保险。

2.保险单

保险单是保险人与投保人双方订立的一种正式保险合同。保险单正面印有保险事项,包括被保险人的称谓、地址、保险标的名称,保险责任范围,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及保险费,保险期限等。机动车辆保险单的格式如图12-2所示.保险单背面印有保险条款,它较为详细地规定了保险合同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保险单是保险人根据投保单而单方面签发的凭证,也是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在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凭以处理赔偿的主要依据。

保险合同签订后,不是一成不变的。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限内,如果某些保险项目有变更(如保险财产数量的增减,保险财产使用性质的变更等等),被保险人可以书面形式向保险公司提出相应的变更要求,经保险公司同意后可以变更原订保险合同的内容.

在机动车保险中,时常会发生保险车辆的转让、转卖、蹭送等车辆所有权转移事项。遇到这种情况时,被保险人应及时主动地向保险公司申请办理过户更名的批改手续,并由保险公司出具批单以资证明。否则,由于新的产权所有人与保险公司不存在保险关系,保险合同将自动失效。

综上所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作为国家法律规定机动车车辆必须投保的一个险种,具有一定程度的社会保险性质,属于国家对于机动车交通事故受害人给予保护的一种强制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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