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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强险保险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机动车交强险保险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机动车交强险保险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机动车交强险保险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三)保险标的;

(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六)保险金额;

(七)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八)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

(九)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十)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二、交强险最新规定的赔偿限额是多少?

1、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2、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三、交强险免赔情形有哪些?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四、交强险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法定性。

交强险源于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费率、赔偿额、赔偿程序等基本内容由法律直接或者授权界定,实行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保险费率,投保人不得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之外,向保险公司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保险公司不得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以及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2、强制性。

交强险的强制性表现为机动车的所有人或管理人的法定投保义务和保险公司的法定承保义务。

3、广覆性。

交强险的广覆性体现二个方面:一是投保主体的广泛性,凡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车主或管理人,都要依法投保交强险;二是交强险的受益人范围和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范围比较宽广。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人,都是受益人,受益人死亡的,其近亲属依法受偿。赔偿范围涵盖了包括精神损害在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但损失额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的,以限额封顶。另外,交强险中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几乎涵盖了所有道路交通风险。

4、公益性。

保障受害人得到及时有效的基本赔偿是设立交强险的首要宗旨。

交强险是国家法律制度规定的必须要购买的车辆保险,现在大家购买交强险的时候,保险公司一般不会出具纸质的合同,但是对于保险公司出具的电子合同,投保人也可以仔细审查一下合同条款,最起码要了解一下交强险的赔偿限额跟免赔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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