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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损害责任有什么构成要件

环境污染损害责任有什么构成要件

环境污染损害责任有什么构成要件

近年来,我国的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包括了空气污染、水污染等等。而大部分污染都是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此时对于受到环境污染损害的人来讲,就可以追究行为人的责任,那么这个环境污染损害责任有什么构成要件呢?本站为您做详细解答。

行为人污染环境,造成他人人身权利的损害,行为人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这种责任的要件包括:

1、行为人有污染环境的行为。

环境污染从污染源来看,包括废水污染、废气污染、废渣污染、粉尘污染、放射性物质污染、噪声污染、电磁波辐射污染等等,污染环境的行为多种多样。

2、他人的人身权利受到损害。

在环境污染侵害人身权中,受害人只能为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只能成为环境污染侵害财产权受害人。受害人所受的损害一般是对其生命健康权的损害,如因环境污染而滋生疾病,甚至丧失生命。

环境污染对身体健康的损害具有潜伏性,往往是经过较长一段时间之后,损害才明显地表现出来。另外,环境污染造成人身权损害也具有广泛性。在实践中,一般是多个受损害的公民共同对侵害人提起诉讼

3、污染环境的行为与他人人身权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人身权损害是因环境污染行为使人的生命和身体受到的损害,也即生命被剥夺或受到威胁,或者人的生理机能受到损害。如果他人人身权的损害是由于其他原因,例如暴力伤害行为引起的,则不属于环境污染侵害人身权。

想要追究造成污染的人的损害赔偿责任,那么首先既要认定其行为导致了污染的产生,而自己或家人又因此受到了人身权利方面的损害,这个时候才有可能要求对方进行赔偿。要是你对此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来电咨询我们本站的在线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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