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环境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 环境污染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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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环境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防治环境污染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和大气排放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单位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二、污染环境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60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涉嫌下列情形之一,应予立案追诉:
(一)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它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三)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
(四)致使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一人以上重伤并且五人以上轻伤的;
(五)致使传染病发生、流行或者人员中毒达到《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Ⅲ级以上情形,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六)其他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情形。
环境污染造成的后果是不可逆转的,实际上有少部分企业在生产作业的过程中,并不是因过失才导致了环境的污染,所以,关于环境犯罪,其实也存在着主观故意的因素。因为有些企业明知在防污设施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下,依然生产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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