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量刑标准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关注:3.04W次 1、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有上述行为,同时又构成强奸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标签: 照护 量刑 人员 负有 侵罪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zuimingku/minzhuquan/99yew.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