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住屋保障 >租房合同 >

与商铺二房东签订合同需要什么注意事项

与商铺二房东签订合同需要什么注意事项

一、与商铺二房东签订合同注意事项 

与商铺二房东签订合同需要什么注意事项

1、查看对方是否有转租的权力,需要查看的东西有:房主身份证复印件,房本复印件,租赁合同原件。

2、看原合同内容,需要注意查看:合同期限,合同禁止事项,约定经营范围,续租条件。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原合同价钱可能比较低,对方吃你差价了,还要了你的转让费,这个你要有心理准备,你最好跟对方也说明,原来他租多少钱跟你没关系,你只认现在的价钱,这样可以让他拿合同原件给你看,要不然得不偿失,他要造个假的合同你更惨。最有可能欺骗你的地方就是合同期限,和他是否有转租的权力。他有可能会是合同要到期了,他又不能转租,骗你一把跑路。

3、一房东同意二房东将店铺转租给第三者,第三者的合同期限不能超过一房东与二房东签订的合同期限,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除特殊约定外。

4、一房东知道二房东将店对外转租,半年内没有异议,若想解除合同,法院不予支持。

5、一房东同意二房东将店铺原有租赁物转给第三人,有效合同期内原有租赁物损失由二房东承担,二房东私自转租,一房东有权解除合同。

6、转租后如转租的租金大于原来租金,则双方可约定如何分配。  

7、承租人转租房屋,应按规定与转承租方签订书面的转租合同,并按规定向该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 

8、转租合同的条款内容不得超出原租赁合同条款的范围。

二、转租的性质

1、从转租的前提来讲,转租必须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  

2、从转租的客体上讲,转租的房屋是出租的房屋,它可以是承租房屋的全部,也可以是承租房屋的部分。  

3、从转租的收益来讲,转租人从转租中获得收益是无疑的。但原出租人是否也必须在转租中获得收益这将视具体情形而定,原出租人可以从中获取收益,但不是必须获得收益。  

4、转租成立后,转租人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应当履行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承租人的义务。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5、从转租合同来讲,转租合同是原承租人,现转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该房屋租赁合同虽然仅是双方的意思表示,但这份转租合同必须要经原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协商约定的除外。  

6、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相应的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三、转租的情形

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将房屋出租给第三方的行为。但具备一些特殊情形是不能进行转租的,比如:

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

2、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

3、预租的商品房。

4、不得违背双方意愿,有问题,双方要共同讨论。

另外,租赁合同中未约定可以转租,且出租人不同意转租的,承租人也不擅自转租。承租人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与承租人的租赁合同。

可以转租的情形: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转租第三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备案需要提交的资料:(登记,根据当地情况操作)

(1)房地产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2)出租人、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3)房屋租赁合同。

四、承租方的职责

1. 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无故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为实欠租 %.如拖欠租金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不退还乙方押金。

2. 甲、乙双方在合同终止前,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是否终止合同。

3.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以合理防范措施,保护租赁期内设备和设施的完好无损(自然折旧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变更用途,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乙方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如乙方在租赁期满不负责恢复原状,甲方有权自行恢复原状,费用从乙方押金中扣除。

4. 乙方如在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表负荷的任何设备、仪器或机械,须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自理。未经甲方同意和因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事故或罚款,由乙方自理。

综上可知,与二房东签约,要确定商铺能否转租,二房东有没有转租权。查看租赁合同原件,确定租赁期限不超过原合同期限,防止被骗。保留二房东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这些都是将来发生纠纷时的证据。以上就是本站对于与商铺二房东签订合同需要什么注意事项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本站律师!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zhufang/zufanghetong/8py3n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