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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租房政策

广州公租房政策

广州公租房政策:

广州公租房政策

1、单身人士能租公租房

与经适房不允许单身人士申购不同,公租房允许单身人士租住。只要父母在本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屋,或父母租住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公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的单身人士都可申请,但申请政府建设的公租房,要求30岁以上。而申请社会力量建设的公租房没有年龄限制。

2、公租房转租空置要被退房

据悉,公租房与经适房一样,公租房租客租房后不能空置房屋,更不能转租。另外,公租房按照“经济环保原则”进行一次装修,承租的家庭不得对住屋进行二次装修、扩建、加建和擅自改变原有使用功能和内部结构。

《办法》对已承租公共租赁住屋,但因收入等情况变化不再符合保障资格的家庭,制定了有效的退出机制:对于需要腾退公租房但暂时无法腾退的,给予 6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原租金标准计收租金;过渡期满后仍不腾退的,租金标准按照房屋所在地房屋租金参考价计收。一年后还不腾退的则按照房屋所在地房屋租金参考价的两倍计收租金。

3、廉租户承租公租房可获租金补助

《办法》明确,已通过廉租住屋保障、经济适用住屋购买资格审核、正在轮候的家庭,可直接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申请轮候公租房。而符合廉租住屋保障条件的家庭,承租公租房的,可以申请租金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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