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生产经营损失如何认定呢
- 诉讼管辖律师解答
- 关注:2.18W次
一般按照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实际损失及直接损失计算,只有在十分明显、具有排他性、唯一性的可得利益损失才能作为间接损失来认定,否则就会扩大赔偿的范围。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指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zhongcaijieda/guanxiajieda/0p9ek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