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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滩地国家补偿标准

河滩地国家补偿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
尽管如此,但毕竟是村集体的荒地,你应该只能得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当然还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流转时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获得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补偿。我们这里一般按征用土地安置补偿的百分三十至百分之四十给开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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