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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生效要件具体有哪些

债权转让生效要件具体有哪些

债权转让生效要件具体有哪些
律师解析:债权转让生效要件为:
1、转让的债权不属于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2、不属于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3、不属于根据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且债权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没有通知债务人的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
但是对债务人仅是通知,不必取得债务人的同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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