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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规避夫妻共同债务

怎样规避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后承担的连带清偿责任是无法避免的。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怎样规避夫妻共同债务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当然,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或一方所有,也可以约定债务各自承担或归一方全部承担。这种协议约定是有效的,也是法律所认可的。但是,夫妻间协议的约定只对协议中的夫妻双方产生效力,不能约束第三人。除非第三人明知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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