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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夫妻共同债务

何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双方或者一方,未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来讲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何为夫妻共同债务

一、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比如购置共同居住的房屋等等。

第二,婚前负债但是确实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

第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第四、一方举债,另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

第五,夫妻一方或双方未履行法定的抚养赡养义务首付的债务。

第六,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第七、未支付一方或者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以及正常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等等。

依照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41条的规定,离婚的时候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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