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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了债务要家人还吗

人死了债务要家人还吗

人死了债务要家人还吗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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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了债务要家人还吗

满足两点就是要偿还的,有继承的遗产和债权人在时效内要求。

1、债权人应当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内起诉

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是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的。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3年,最长不超过20年。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债权人就会失去胜诉权,导致债权债务名存实亡。这种情形下即使可以向债务人的子女主张权利,也不会得到法院支持。

2、父母留有遗产,且由子女继承

按照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父与子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不因血缘关系的存在而混同,父债与其子并无直接关系。

但是,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如果子女继承了遗产,应该在继承的范围内偿还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假设子女放弃继承遗产的,子女就不存在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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