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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债务人拒绝履行

时效 债务人拒绝履行

债务人拒绝履行 时效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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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履行债务吗


(一)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

(二)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三)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四)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五)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那如果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该怎么办呢,是不是可以行使代位权,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条件是怎样的,是不是可以对其所有的到期债权都可以行使代位权呢,这些最好问问专业的律师,避免自己在行使代位权时侵犯债务人的利益而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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