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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样本的记载事项有哪些?

银行承兑汇票样本的记载事项有哪些?

当公司发生经济业务往来时,就需要进行相应的账款收付工作。工作中,我们会用到各种汇票来进行业务结算,最常见的就是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然而,这两种汇票的适用依据是不一样的,下面来了解银行承兑汇票样本的记载事项。

银行承兑汇票样本的记载事项有哪些?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承兑银行承兑的,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一、银行承兑汇票七大必须记载事项

(一)表明“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三)确定的金额;

(四)付款人名称;

(五)收款人名称;

(六)出票日期;

(七)出票人签章。

欠缺记载上述规定事项之一的,该银行承兑汇票无效。银行承兑汇票应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存款人签发。

二、必须记载事项的相关内容 

1、“银行承兑汇票”字样是汇票文句。在实务中,它是印刷在汇票的正面上方,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无需另行记载。

2、无条件支付委托是支付文句。在实务中,它也是印刷在银行承兑汇票的正面,通常以“本汇票请你行承兑,到期无条件付款”、“本汇票请予以承兑于到期日付款”等类似文句来表示,出票人无需另行记载。

3、确定的金额。银行承兑汇票上记载的出票金额必须确定,并且只能以金钱为标的,记载的汇票金额必须按规定来书写。出票金额大写必须与小写金额一致,两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出票金额不得更改,更改的汇票无效。

4、付款人名称。付款人是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的委托其支付汇票金额的银行,付款人并非因出票人的支付委托即成为当然的票据债务人,而是必须经其承兑。在汇票承兑之前的付款人为出票人,在承兑之后的承兑银行就是付款人,是银行承兑汇票的主债务人。

5、收款人名称。银行承兑汇票收款人是银行承兑汇票上记载的受领汇票金额的最初票据权利人。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

6、出票日期。银行承兑汇票出票日期必须按照规定书写。出票日期不得更改,更改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

7、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签章。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必须签章,签章必须清楚。出票人将签发好的银行承兑汇票交给收款人后,出票行为即告完成。

《票据法》第三十八条 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第三十九条 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提示承兑是指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汇票,并要求付款人承诺付款的行为。

第四十条 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需提示承兑。

综上所述,对于有关银行承兑汇票的签发和填写,是有相关法定规定事项的。必须严格遵循规定来进行相关经济业务的汇票的签发,否则,会导致所签发的票据无效。所以,我们要熟悉有关票据汇票样本,这样才能做好相关工作。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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