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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盗窃债务人财物

债权人盗窃债务人财物

债权人盗窃债务人财物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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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扣押债务人财物造成丢失且不承认

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具体的法律条款条例华债网查询的到。2)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应该予以赔偿,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权人扣押债务人财物造成丢失的,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但这也不是绝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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