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

股东代表和法人代表谁承担债务

股东代表和法人代表谁承担债务

股东代表和法人代表谁承担债务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法人代表和股东

股东与法人的差别:首先,股东无论是法人还是自然人,他(它)只是公司的投资者,在公司成立后,享有分配利润等股东权利,并负有承受公司亏损、资不抵债等有限职责,公司是一个法人、是一个经营实体,一切运行要严格遵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来进行。法定代表人是法律意义上代表公司履行相应公司运营职责的,不仅要履行公司管理的职责,还要承受相应的法律职责,包括民事、刑事职责,法定代表人能够由股东担任、但也能够由股东任命股东之外的人来担任。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zhaiquan/zhaiwuzhaiquan/4ll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