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

主债务人的责任吗

主债务人的责任吗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主债务人的责任吗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主债务人和从债务人的区别有哪些

在票据关系中,存在着主债务人和从债务人。
那么主债务人和从债务人的区别有:
(1)应主要承担票据债务的人为主债务人,应对票据债务及其他债务人为从债务人票据种类不同,票据及主债务人有所不同汇票关系中,如果汇票为不须承兑的汇票或应承兑但没有承兑的汇票时,出票人为主债务人。
如果是已经承兑的汇票,则承兑人为主债务人,本票关系中,出票人为主债务人除主债务人以外,票据关系中的其他债务人均为债务人。
从债务人的清偿债务,一般只能部分消灭票据关系所以,主债务人又可以称为最终债务人票据时效制度中将承兑人或出票人的票据时效规定为最长时间,主要原因即在于主债务人的原理。
(2)主债务人与从债务人区别的主要意义在于:
除了票据流通结束时正确付款以外,在票据追索中,只有票据的主债务人清偿票据债务,才能全部消灭票据关系。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zhaiquan/zhaiwuzhaiquan/497kr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