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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注销债权债务情况说明怎么写

分公司注销债权债务情况说明怎么写

一、分公司注销债权债务情况说明怎么写?

分公司注销债权债务情况说明怎么写

1.分公司注销债权债务情况说明书面通知和债权债务清算公告应包括企业名称、住址、清算原因、清算开始日期、申报债权的期限、清算组的组成、通讯地址及其他应予通知和公告的内容。

2.公司要变更法人(应该是法定代表人),债权债务承担情况说明只要写明变更前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单位承担就可以的。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包括变更法定代表人),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应该由变更后的公司全部承担,不需要另行说明。如果确实需要出具相关情况说明的,也只要说明变更前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单位承担就可以的。

二、公司注销后如何了结债权债务?

1.清算组应当及时向公司债务人要求清偿已经到期的公司债权。对于未到期的公司债权,应当尽可能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如果债务人不同意提前清偿的,清算组可以通过转让债权等方法变相清偿。

2.公司清算组通过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之后,确认公司现有的财产和债权大于所欠债务,并且足以偿还公司全部债务时,应当按照法定的顺序向债权人清偿债务。首先,应当支付公司清算费用,包括公司财产的评估、保管、变卖和分配等所需的费用,公告费用,清算组成员的报酬,委托注册会计师、律师的费用,以及诉讼费用等;其次,支付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再次,缴纳所欠税款;最后是偿还其他公司债务。在清偿公司债务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偿还公司债务,一向没有严格先后、顺序之分,但是,公司财产必须能够清偿公司债务;

(2)在催告债术人申报的期限届满前,公司一般不得先行清偿债务;

(3)在公司清偿全部公司债务前,不得向公司股东分配公司财产。

(3)分配公司剩余财产

3.公司清偿了全部公司债务之后,如果公司财产还有剩余的,清算组才能够将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给股东。根据《公司法》第19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各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各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取得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权,是公司股东自益权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公司股东的基本权利。在分配方式上可采取货币分配、实物分配或者作价分配等形式,其基本要求是:既最大限度保护股东的权益,又体现出平等和公平分配原则。

因此在处理公司债务等时候,要发布一份公司注销债权债务说明,内容要清晰说明目前清算的内容,通常公司债权债务都是在公司注销之前完成清偿的,不然会导致后面办理程序比较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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