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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参与分配有什么条件

债权人参与分配有什么条件

债权人参与分配有什么条件
参与分配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未参加执行程序的其他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加入已开始的执行程序,要求实现债权公平受偿的制度。债权人参与分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已经申请执行的债权和申请参与分配的债权必须都是金钱之债;
2 、被执行人即债务人是公民或其他组织,一般不能是法人,因为如果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应当适用破产程序清理债务,而非用执行程序清理债务;
3 、申请参与分配的债权人已经取得执行依据或有对被执行人财产享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凭证,而不是已经提起诉讼
4 、被执行人的全部财产或主要财产已经被法院先行查封、扣押或冻结,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 ;
5 、申请参与分配的债权人当在执行之前提出申请。
标签: 债权人 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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