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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保还是一起还? 配偶欠下巨债

自保还是一起还? 配偶欠下巨债

我们这些年里接到的咨询案件中,遇到过很多被动负债的人,尤其是夫妻双方,因一方债务问题导致另一方也背上巨额债务的例子简直数不胜数。

配偶欠下巨债,自保还是一起还?

很多人因为对另一方债务不熟悉,或者夫妻双方没有建立良好的财务透明机制,导致背负巨额债务,甚至因此导致婚姻破裂。

李晓娟律师建议,“财务透明”是保持良好婚姻关系的基础,现有法律制度下,夫妻之间财务透明,可以有效减少债务纠纷,更能保障双方的权益。

如果有一天,你的配偶突然告诉你,他在外面欠了大额的债务,你会怎么办?

我的建议是:

首先搞清楚,你配偶借这些钱去了哪里?

用于生活?事业?还是养了小三?

因为,这个钱的去处,会决定你是否要和他继续走下去,也决定了,这些债务是他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对方欠下的债务,是用于家庭生活,这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当然,这种情况下大部分配偶也都会选择同甘苦,一起还债。

但如果债务是被用在赌博、打赏、出轨上,这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也就是说,你没有必要替另一半背负他的债务。

那么我的建议是,如果不想被牵连偿还巨额债务,建议尽快办理离婚手续。

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债务属于其个人债务,与你无关,由其个人偿还。如果自己将来被债权人主张了债权,自己可以向其追偿。

因为只有离婚可以规避债务的进一步扩大,如果自己的配偶瞒着自己大额举债,债务到底有多少,会不会进一步增加,你很难能确定。

作为被害者,你必须夺回在婚姻中该有的财产支配和话语权。

这样被债务的事情太多了,如果某天你真的被另一半突然告知有巨额债务,又如何自保呢?

在《民法典》中,有个“共债共签”的说法,即: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这是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一个基本原则。

从字面上讲很好理解,就是说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共同签字,也就是说,只要不是用于家庭生活的债务,如果没有你的签字或是事后追认,债务便与你无关。

与你无关的债务,由欠债方个人偿还,如果自己将来被债权人主张了债权,自己也可以向对方追偿。

最后,李晓娟律师也建议各位,在被对方突然告知欠下大额债务时,不要惊慌,第一步确认用途,第二步做下决定,第三步咨询专业律师制定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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