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不清算可以拿东西走吗 职务侵占辩护 关注:2.08W次 不可以。《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标签: 合伙人 刑事辩护 清算 职务侵占辩护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zh/xingshi/zhiwuqinzhan/ryp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