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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质押合同

什么是质押合同

什么是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是质权人与出质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出质人将一定的财物交质权人占有,向质权人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质权人可以依法处置质物,并在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质押合同应当包括如下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量。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质物名称、数量、质量与现状。
4、质押担保的范围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必须说明一下,只有将质押物交到质权人手中时,质押合同才生效。同时,律师建议,应当在质押合同中明确约定质押物所得价款优先依次扣除实现质权的费用、债务利息、违约金、等额外费用,最终剩余价款用于抵扣担保债务,这样能够确保债权人的利益最大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六十三条 
本法所称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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