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整申请人有哪些
- 破产清算律师解答
- 关注:3.08W次
重整申请权人应该包括以下几种:
1.债务人;
2.债权人;
3.出资人(股东);
4.破产管理人;
5.公共管理机构。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注销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zh/jingying/pochanjieda/gjk6z.html
重整申请权人应该包括以下几种:
1.债务人;
2.债权人;
3.出资人(股东);
4.破产管理人;
5.公共管理机构。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注销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