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婚姻家庭 >离婚 >

离婚后分割财产的管辖是什么

离婚后分割财产的管辖是什么

离婚后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原则规定,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离婚后分割财产的管辖是什么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zh/jiating/lihun/5r99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