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宁办理房屋租赁备案 法律 关注:4.31K次 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用处有什么1 承租人(其他居住使用人)申领居住证、申请居住证积分;2 申请办理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随迁子女义务教育;3 承租人按相关规定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4 各类经营主体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5 向其他政府部门申请公共服务事项。 标签: 租赁 房屋租赁 房产纠纷 办理 房屋 江宁 备案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zh/guwen/falv/xowdj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