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合同无效案上诉状 法律 关注:2.48W次 婚姻无效案件上诉状包括哪些内容 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可见,由于导致婚姻无效的事由是法定的,即由于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法定婚龄等原因,一经当事人申请,法院认真审查后,作出的判决是终结性的,也就是说,婚姻效力问题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再上诉或申诉,法院均不予受理。 标签: 股权 合同 刑事辩护 转让 无效 刑事诉讼 上诉状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zh/guwen/falv/vpy0l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