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县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怎么惩处 法律 关注:3.17W次 新田县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怎么惩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标签: 声誉 刑事犯罪辩护 新田县 信誉 惩处 损害 刑事辩护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zh/guwen/falv/rwr7g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