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复议 法律 关注:9.7K次 诉讼保全裁定的复议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9条的规定,财产保全的裁定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提起上诉。当事人对财产保全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复议一次,但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裁定正确的,通知驳回申请;认为裁定不当的,作出新的裁定,变更或者撤销原裁定。 标签: 诉讼仲裁 诉讼 办案流程 复议 保全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zh/guwen/falv/o1e0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