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法第七条之外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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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法》第七条又对继承权的丧失作了明确的规定
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父辈离世后的财产虽然子女有权进行分割,若是提前具有遗嘱备注的,还应单遵循当事人的意愿进行拥有。在大部分人的生活中,财产分割不仅是金钱的获取,也许会面临着更为复杂的家产、金钱、权利的争夺,因此在处理的过程中应当注意两者之间的权衡,切记伤害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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