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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长时间可以批捕

多长时间可以批捕

多长时间可以批捕
多长时间可以批捕
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时限不得超出二个月。

案情复杂、时限期满不能终结的案件,能够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准许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二十五条

因为特殊原由,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准许延时审理。

第一百二十六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限定的时限期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准许或者决定,能够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牵涉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一百二十七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限定延长久限期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准许或者决定,能够再延长二个月。

第一百三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诉讼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能够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诉讼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量审查诉讼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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